长沙租房 企业网站
Skip Navigation Links
拆迁户房产交易契税办理指南

    契税政策:房屋经批准被征用拆迁的,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,对所调换安置房的原房货币补偿金等额部分不征契税;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在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,与原补偿款等额部分不征契税。
 


版权所有©2007 福建省宁徳市财政局
本站由宁徳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开发 联系电话:0593-2368053